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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拯救世界了,我想给你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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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相思(HP同人 | 伪犬狼 | 短篇完结)C01

我的身体里住过我一生至今每个冬天的雪,住过大海,住过这世间所有流浪的爱人。
——马良《坦白书》

序章 >>>>

   “他的眼睛里,有月光。”约翰·马丁内斯的嘴机械地开合,喃喃自语了半天,才说出这样一句话来。时间抹去了他脸上的最后一丝骄傲,却留下了岁月的沟壑。似乎嫌这还不够残忍似的,他的左眼角到鬓角的地方还有一道长长的猩红色伤疤,缝合的痕迹清晰可见,像个令人作呕的毛虫。

  我第一次见到马丁内斯先生时,他还是南彻区一个不起眼的年轻葡萄园园主,那时他顶着一头黑色卷发,因为汗水而在脸上打成了绺。他又高又胖,总是挺着大肚子在葡萄园里爬上爬下,再气喘吁吁的一头钻进酒窖里。

  把自己折腾得大汗淋漓的他总是最后才想起我们一家的来访,他尴尬地从柜子里取出几个高脚杯,背向我们用一块已经洗不出本色的破抹布擦干净,再一个个摆在桌子上,随后走向角落里一个用印有区标的麻袋做成的罩子盖住的酒柜,挑挑拣拣几分钟后,玻璃酒瓶碰撞的声音伴随柜门锁扣合上的声音戛然而止。而他则费力地绕过窄小的室内过于拥挤的陈设们,满脸笑容地把我们面前的杯子一一斟满,示意我们品尝。

  他不像我见过的那些园主们。他们穿着成套的配有蝴蝶结的西装,而夫人们都喜欢把自己塞进颜色古怪的晚礼服中束紧腰带,用短粗的手指捏着我的脸蛋,再尖声尖气的问上几句早安,虚伪地调侃着糟糕的天气,或是装作羡慕的询问我母亲手工提包上的流苏织法。至于他们为什么讨好我们,我再清楚不过了。这里与世隔绝,而我父亲却有南彻区唯一的一辆卡车,他可以把他们的美酒佳酿换成口袋里沉甸甸的黄金。

  马丁内斯先生却喜欢穿着肥大的衣服和泥泞的鞋子,没有女朋友,对金钱也丝毫提不起兴趣。在招待我们的简陋宴席上,他永远是一副陶醉的表情,满足地把手里的杯子晃来晃去,说着单宁啊厚度啊等等我永远不会了解的名词。

  也许是这种洒脱打动了父亲,他竟然只收取了马丁内斯先生百分之六十的运输费,也因此换来每周在其庄园的小聚。我父亲虽然比马丁内斯先生要大上十岁,但他和马丁内斯先生总是很谈得来,他永远微笑得看着马丁内斯先生红扑扑的脸,得体的在合适的地方配上笑容,甚至自愿为他斟满一杯又一杯红酒。几年后因为我的一场大病,我们搬离了南彻区,卡车自然也低价卖给了马丁内斯先生。

  而我再次回来时,已过去十九年光景。一次半夜从窗户缝隙吹进来的冷风找上了父亲左膝盖的旧伤,打断了他想要回来看看的念想,他却执意让我来代替他看望马丁内斯先生。南彻区不通信件,想要寄信要到很远的山的一侧,这让已和老友失去联系将近二十年的他十分介怀,他颤抖着把一封信交到我的手上,并嘱咐我无论如何都要带来马丁内斯先生的回信。

  我满口答应,脑海里却无端总是浮现出马丁内斯先生笨拙的身影,算来他也已四十岁,不再是个年轻人了。我对他是否还存在于那里打了个问号。然而,事实证明,我想多了。

  从那个看起来慈眉善目的路人一脸吃惊的看着我开始,我就知道这个地方已经今非昔比,若不是我对自己的记忆能力十分自信,我都要怀疑我刚才问的问题是不是什么足够白痴的问题了。他张大嘴巴愣了几秒:“好吧,好吧,年轻人——他是南彻区最大的葡萄酒庄园的园主,你有段时间没回来了吧?”

  他很热心,一直带我到庄园的门口。我依悉记着这个地方,小时候每次走过这里,裤脚上总是沾着泥点,铁门总是吱吱作响。而面前这个富丽堂皇的庄园似乎是种下金子才从这块贫瘠的地里长出来的,若不是我看到了扔在院子角落里早已报废的、曾经风光无限的卡车,我绝对不会把这片建筑和马丁内斯先生联系起来。

  鬼使神差的,我推开了虚掩的门,径直走进了屋子,透过圆形木窗看向屋子背后,似乎只有那片葡萄园还保留着我记忆中的样子——碧绿的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酒窖的入口巧妙的隐蔽在里面。主人似乎不在家,房间里弥漫着发酵的味道,根据杂乱程度来看,他似乎依然孤单一人。

  “我想你也许愿意分享一下,你是来做什么的,嗯?”我吓了一跳,循着声音看过去,视野里出现了一个男人的轮廓,他躺在一堆破报纸下面的藤椅上,顺势把脸上的报纸拨向一边,深灰色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怕被误会成小偷,我连忙摆手:“我父亲是马丁内斯先生的老友,我来替他看看他——”

  这句话果然很有效,男人愣了一下,随后爆发出大笑:“时间够久了,但我可不糊涂,詹姆斯一家,老詹姆斯,他可是个大好人。你告诉我,孩子,他还好吗?”

  我表面上平静无比,内心却感到无比惊讶。他看上去变化太大了,我不知道这几十年这个男人经历了什么。他脸上多了一道可怕的伤疤,而他多余的赘肉似乎和飞逝的时光一起被抛下了,现在的他甚至有点病态的消瘦。

  我有太多的疑问,但是最后我还是仅仅和他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客套话,说明了我父亲的近况,然后把信递给了他。他接过信的手瘦骨嶙峋,我不由得感到十分恐怖,找了借口委婉的拒绝了他留宿的邀请,当天住到了附近一家酒馆的二楼。第二天我取走了回信,短暂地告别后就匆忙离开了。

  在那以后的二十年,我又充当了几次邮递员,每一次我都觉得马丁内斯先生愈加古怪,他的身体似乎也每况愈下。直到最后一次,我带回来的信让父亲几近疯狂。那封信很短,上面的字歪歪扭扭,却一笔一划十分坚定。

  詹姆斯,我要死了,有些事如果我不说,那就要被我带进坟墓里了。

  在父亲的命令下,我马不停蹄地赶回南彻区。
  在那里,我听到了我所听过的最为奇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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