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伐利亚日安

我不想拯救世界了,我想给你讲故事

头像:一莫@一莫子/Imoze

【夏至应至 19:00】飞鸟的轨迹

 
 

蔡徐坤提着笔记本电脑走过了大半个过街天桥,快下楼梯时,一个看起来四十出头的男人闯入了视野,左手夹着一根烟,右手扶在栏杆上,仰着头不知道在忧虑什么。

他的脚下扔着一个装迷你洗衣机的纸箱,上面印了某个国产名牌的标志,看上去有些年头了,箱子已经破的不成样子,动物的叫声掺杂着一股异味传来,蔡徐坤停了一下,很快又加快了步伐。

  
蔡徐坤刚从这里最不起眼的大学毕业,答辩过了,三方协议也签了,一切尘埃落定,大学生活印在了一张薄薄的毕业照上,夹在自己一年只穿一次的白衬衣里一起被压到了衣柜底部。他回来是把宿舍里剩下的个人用品搬空,顺便在跳蚤市场上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打发出去。

还没走几步,他就感觉自己的脚踝有些痒,低头一看,一只真正意义上的小奶狗似乎把这个大家伙错认成了它的母亲,它絮絮叨叨的,似乎埋怨着让它饿了太久。

小狗的眼睛都还没有睁开,踉踉跄跄差点摔倒,蔡徐坤抬眼看了看那位大叔,他还保持原来的姿势靠在那里,手里换了一根新的烟,眉头皱得比刚才还要紧。

他环视了一圈,四周都雾蒙蒙的,只能依稀辨认出远处一个鸡蛋灌饼小摊的轮廓,机动车道也安静的要命——他睡的比整个城市都晚,醒的比整个城市都早,他不算精明,保持着一种笨拙的生活方式,也不想去改变什么。

蔡徐坤的指尖蹭过小狗毛绒绒的耳朵,某些不太正直的想法只在他的脑海里停了一会,马上就被及时又彻底的赶了出去。

  
大概是太久没有过这样不紧不慢的时刻,他叹了口气,把掉下来的笔记本背带拉回肩上,两只手小心翼翼地捧起了它。

它看上去非常不情愿,挣扎着要下来,他不敢施力,小心翼翼地把大拇指放到它的肚皮上轻轻压着,再站起来的时候,大叔终于开了口。

“它还挺可爱的吧。”

可爱这样的词汇从这样一个有点粗犷的男人嘴里说出来有些奇怪,蔡徐坤的动作先于语言一步摇了摇头,他向那个破纸箱子探了探头,里面还有五六只小狗,委屈巴巴地挨在一起。

可怜的小家伙,蔡徐坤吸了吸鼻子,那股难闻的味道又传了出来。

他感觉自己开始有点动摇。作为一名如假包换的工科生,他相信能量守恒,相信地心引力,相信物种进化,相信一切科学的东西,但是,他也相信缘分。

“多少钱?”

他听见自己这么说。

  
  
抱着一只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狗走在学校的林荫路时,他突然想到这也许是一个精明商人的伎俩,毕竟没有什么人能抵抗住钱的诱惑——也没有人能抵抗住狗。

好吧,那就期待笔记本能卖个好价钱。
  
蔡徐坤觉得这个开头有些奇怪,今天似乎和他在这个城市度过的一千五百天不太一样,有什么事正在发生,但远远不只是买了条狗这么简单。

  
  
再回到过街天桥时,整个城市已经沉沉睡去,那位卖狗的大叔早就不见踪影。

他打消了把这个捣蛋鬼送回去的念头——很吵,很烦人,又闯了许多祸,他一天说对不起的次数比四年加起来都多,认识它的第一天,就觉得它以后注定是个兴风作浪的大麻烦。

此时闹了一天的始作俑者毫不自觉的在他的手臂里扭来扭去,发出不满的哼叫声。

他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蔡徐坤抬起腿,感觉自己裤兜里的烟还剩最后一根,他想了想,弯腰将那只狗放了下来,把它脖子上红色的丝带拴在了栏杆上,它摇头晃脑的,似乎懂了什么一样,打了个喷嚏后一反常态的趴在了地上。

他还没来得及在脑海里把那个人的脸描摹清楚,手机就响了起来,系统的内置音让他感到格外陌生,电话那头是刚刚一起在酒吧玩过的同班同学,告诉他把外套落下了,是开车送到他家,还是自己过来拿。

  
蔡徐坤订了明天的车票,这是他在这座城市的最后一天,他不相信什么来日方长,只知道自己从这里离开后,是不可能再回来的,那个所谓的家已经交还给了房东,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早就比他先一步到了他真正的家。

“好吧——嗯,好,好,那我去拿吧,谢了。”

那根烟暂时留在了兜里,走的时候,他低头解开了小狗脖子上的红线。

小狗还在酣睡,粉红色的小嘴一动一动的,似乎梦到了一顿大餐,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是一天之内第二次被人抛弃了。

蔡徐坤相信缘分,但也相信缘分可遇而不可求。

  
  
再回到酒吧时,原本热热闹闹的卡座就剩了几个人,蔡徐坤认出来那是班长和他的女朋友,他们头靠着头睡着了,几个同学把脸埋在沙发里,嘟嘟囔囔不知道在喊些什么,桌子上一片狼藉,各式各样的酒杯东倒西歪,里面亮晶晶的液体流了出来,反射着乱七八糟的光。

好在他的外套还留在他走的地方等他,看上去没有人动过。

蔡徐坤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待一分钟,他抓起外套,却听见酒吧中心的圆台上又传来一阵音乐,这个点应该是最后一首歌了,按理说,在人这么少的前提下没有什么乐队还愿意表演――除了那些初出茅庐的小屁孩。

他非常了解这个酒吧的一切,熟悉酒吧每天的作息,熟悉每一瓶酒在酒柜的位置,在这座城市的四年里,他一半时间都耗在这。

他向那边看了一眼,感觉自己又出现了幻觉,灯下的那个人戴着一个红色的帽子,上面是洋基队的标志,盖住了大半张脸,有几根脏辫从帽子里露了出来,看上去刚刚打理过。他的右手攥着个绿色的啤酒瓶子,左手扶在麦上,像没骨头一样把全身的重量压在上面。

  
  
那不可能是他。蔡徐坤这么安慰着自己。

但几乎是唱第一句的同时,那个人抬起了头,蔡徐坤脑海里一直在描摹的那个轮廓突然清晰了起来。

见鬼,他想,今天果然是不平凡的一天。

  
  
蔡徐坤连他唱了什么都没听进去,意识再次回来的时候,他看到朱正廷已经把麦摘了下来,冲着只有他一人的台下鞠了一个躬,因为重心不稳整个人都向台下栽去。

他的反应慢了半拍,快走几步也没能扶住,眼睁睁看着朱正廷的额头蹭过一旁音响的锐角,又靠着圆台的台阶滑了下去,消失在视野里。蔡徐坤心里一惊,仅仅是犹豫了几秒便果断跑了过去,将他架到了最近的座位上。

蔡徐坤的心脏跳的厉害,他抽了抽鼻子,不出意料的闻到一股血腥味,混杂着酒精刺鼻的味道横冲直撞的闯入他的鼻腔。

他把那瓶酒夺了过来,将剩下的液体一饮而尽,嘴张了几下,却一个字也没吐出来。

“好久不见。”朱正廷没有去抢那瓶酒,他只是靠着沙发顺势一倒,两只手向上伸着,似乎在讨要一个拥抱。

  
  
蔡徐坤感谢自己还相信缘分。
  
四年前他在学校的乐队第一次看到朱正廷时,年轻的贝斯手梳了个干净利落的分头,特立独行的耳钉闪闪发光,身上那件衣服一看就价值不菲,说话时眼睛会弯起来,面对面和异性聊天时,耳朵都是红的。看到他的那一刻,蔡徐坤就知道他和自己一样注定有一个好人缘――面容姣好,性格开朗,谁会不喜欢呢?

之后他们经历了无数个晚训,完成了无数次表演,把自己当成了精力用不完的的高中生,做什么都冲动又满腔热血,吵过架,也决裂过,一起带着乐器赶过公交车,也一起捧起过同一个奖杯。

他们毫不顾忌的唱着那些露骨的情话,肆无忌惮的在谢幕时接吻,他们在光芒里享受着尖叫与掌声,又在一片寂静中把自己完完整整的交付给对方。所有荒谬又疯狂的事都做了个遍后,踏入大三的第一天,他们终于宣布世界上又少了两只单身狗。

朱正廷曾说过一个精妙的比喻,他们就像迷路的飞鸟停在异乡人的肩膀。

在这座城市里横冲直撞,却只属于彼此。
 

朱正廷当上了乐队的队长,蔡徐坤也开始忙了起来,那一年发给自己男朋友的短信大多以对不起开头,他自己都不知道缺席过多少晚训,只是在他某天面试一个暑期实习时,朱正廷的歌声突然从双肩包里传了出来。

“对不起,”蔡徐坤起身向面试官道歉,“是我家人,我答应过他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给我打电话。”

电话那头没有声音,蔡徐坤喂了两声,只能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空旷的走廊回荡,他以为是信号不好,便拿着手机到窗台打算重新拨回去,听到的却是一串忙音。

他心跳的厉害,拨通了另一位主唱的电话就往练习厅赶,把面试的事抛到了脑后。

走在练习厅的走廊时,他盯着门口贴着的海报,突然想起来明天好像是音乐节一场重要的表演。

  
  
他们的关系开始出现裂痕,朱正廷并没有什么大碍,打了个点滴第二天又神采飞扬的出现在校园里,蔡徐坤自然也没能随队参与演出,代替他的是一个刚进乐队的大一新生,蔡徐坤在招新时看过他的表演,节奏不足,力量有余,但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和当年的自己很像,却又差了十万八千里。

只是主唱那句不知道是不是无意间说的话堵在了他的心里。

“如果你有什么想隐瞒,最好还是告诉他。”主唱小声说,骨节分明的手代替他握住了输液瓶暖着,朱正廷正闭着眼睛睡觉,似乎梦到了什么糟糕的事,眉头皱得紧紧的。

平时连说悄悄话都像安了扩音器的主唱再次把嗓门压低了一度,声音低到几乎听不清。

“――他计划的每一场表演名单里都有你。”

  
  
蔡徐坤知道,他们该谈谈了。

他再清楚不过乐队对于自己仅仅是个兴趣,但对于朱正廷来说却远不止于此,朱正廷和他大学的专业都是电气与自动化,和音乐差了十万八千里,但这丝毫影响不了朱正廷的热情。

可能就是坐在和现在差不多的位置上吧。几年前,他们还是个无事可做的大学新生时,在酒吧表演完后三三两两的横在沙发上等待打烊,滴酒不沾的朱正廷手里拿着一杯热橙汁,半躺在他的大腿上,另外一只手玩着他脖子上的金属挂坠,玩着玩着就开始不老实了,故意用力扯了一下,蔡徐坤半口酒还含在嘴里,被这一扯差点喷了出来。

他擦擦嘴,把挂坠收回了T恤里,轻轻捏住了捣蛋鬼的耳朵,“你是真的很烦。”

“坤,你说,梳个脏辫是不是还挺帅的。”朱正廷坐了起来,伸手把他脑后的头发揪起了一绺,用手指捻了捻,眯着眼欣赏了一会后点点头,“肯定很帅。”

“不帅,”蔡徐坤摇摇头,“我以后还要去工作,这样不好。”

面前人的表情似乎发生了变化,可是灯太暗了,蔡徐坤一点也看不清。

“那我就去梳,反正我也不想工作,”朱正廷的像是赌气一样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但他的语气还是软绵绵的,“就让那些胆小鬼羡慕去吧。”

蔡徐坤耸耸肩,做了一个Whatever的手势。

当然,朱正廷最后也没梳脏辫――至少那时候没有,还被蔡徐坤嘲笑了好几天。

  
  
之后的故事俗套的要命,蔡徐坤想着不急不急,酝酿的道歉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两周的实习回来后,就从别人的嘴里得知了朱正廷对外交换留学的消息,蔡徐坤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祈祷朱正廷不要一冲动把手机卡扔到下水道里。

朱正廷果然没扔,但那通电话双方都没有说话,沉默了十分钟后,朱正廷把电话挂断了。

蔡徐坤知道,这个号码他以后再也拨不通了。

太不公平了,不是吗?我早就猜到了我们的结局,可我却不敢告诉你。

  
  
当年那个傻乎乎的小学弟成了新的队长,蔡徐坤去听了几次他们的演出,风格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他搞砸了几次面试,但最后还是找到了工作,从别人嘴里听说了朱正廷在国外的事,一切都很顺利,蔡徐坤也知道,故事该在此画上句号了。

太冗长的故事大多没有好的结局,太短暂的故事又容易被遗忘,到这里刚刚好,足够了。

  
  
可就在这样不平凡的一天,蔡徐坤买了条狗,然后,久别重逢。

他其实有许多问题想问,比如喝酒,比如脏辫,比如为什么出现在这里,比如是不是还――可他现在只想让那个该死的伤口赶紧愈合,好让他在那个漂亮的额头上留下一个吻。

  
扶着迷迷糊糊的朱正廷走回天桥时,蔡徐坤发现那条小狗还趴在那里,看见他后摇摇晃晃的跑了过来,红色的丝带在它的身后飞舞,脖子上的铃铛响个不停。

不像被抛弃又捡回的庆幸,倒像是在无数个平凡无聊的日子里,它正一如既往地在迎接主人回家。

“好吧,算我们有缘,”他说,“走吧。”

  
  
  

――END

@夏咩咩x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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